2008年5月16日

不瞭


我相信每個人都至少會有兩種人格

一種是顯性,一種是隱性

 

所謂顯性的性格,是在面對人群的時候的一種保護色

例如所謂的人來瘋就是這樣的例子,只要有人在身邊就能自HIGH

也有的是在跟人在一起,就能藉由人群得到快樂

 

而隱性的的性格,則是獨自一人面對自己的性格

這時候的自己,才是最赤裸裸、最坦承的自己

 

或許當你在人群中時,你能夠暫時忘卻煩惱、憂傷

但是在獨自一人的時候暫時被拋開的一切又會繼續困擾著你

然而此時每個人的做法都不一樣

有的人會再投入群體,繼續用顯性的性格麻痺自己,選擇逃避

有的人則是會在自己獨處的過程中面對自己,面對問題

 

這兩種做法好與不好�%%8�無法評斷.............

當然這是比較粗淺的說法,人類畢竟是複雜的生物

 

而我

曾經是個喜歡在人前娛樂大家的人,我想.......這部分或許可以歸於顯性

但在退伍後,我的隱性性格卻大幅的吞噬了顯性的一面

我不再喜歡搞笑,不再會說笑話,不再會作瘋狂的事

即便是在公開的場合裡,仍舊處在獨自一人的心情裡

每每遇到了傷心難過的事,總是喜歡騎著單車到處跑

單車,是一個人的事

一個人隨著節奏律動

一個人面對問題

但是奇怪的是,當我的情緒堆積到一個境界

我的顯性性格反倒會冒出來,讓大家覺得我很快樂

曾有人說過我總是不讓別人知道我內心真正的想法

但是..........連我都不知道我在想甚麼.............我又該如何讓別人知道我在想甚麼呢?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